1、认真执行学校财务制度,收好、管好、用好各项经费,保证分工会工作和分工会活动的正常开展;
2、坚持分工会主席“一支笔”审批制度,严格报销手续,认真做好记帐、报帐工作;
3、坚持分工会财务公开和经费审查制度,定期向会员公布经费收支情况,每年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分工会财务工作,接受监督;
4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纪律,遵守分工会财务工作制度,保护分工会资金和财产安全;
5、检查预算执行情况,加强调查研究,总结经验,及时发现问题,提出改进措施,提高管理水平;
6、及时收缴会员会费,按时足额上缴工会会费。
1、分工会会员享有以下权利:
(1)有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(2)分工会工作的监督权;
(3)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,要求工会给予保护。
(4)享受工会举办的文化、教育、体育、参观学习、疗休养事业等优惠待遇;享受工会给予的各种奖励。
(5)在分工会会议上,参加关于分工会工作和教职工关心问题的讨论。
2、分工会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
(1)学习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技术,学习工会基本知识。
(2)积极参加民主管理,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。
(3)遵守宪法和法律,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,遵守劳动纪律。
(4)正确处理国家、集体、个人三者利益关系,向危害国家、社会利益的行为作斗争。
(5)维护团结,发扬友爱,搞好互助互济。
(6)遵守工会章程,执行工会决议,参加工会活动,按时交纳会费。
1、为方便院教职工业余时间健身、娱乐需要,职工小家活动场地(咖啡室、健身房、乒乓球室等)由院分工会统一负责管理;
2、院分工会指定专人负责管理,并负责职工小家各器械、设备的管理;
3、教职工活动应注意爱护职工小家所有公物,不得损坏,不得私自带出室外;
4、职工小家原则上只供本院教职工活动;
5、教职工应注意室内清洁卫生,确保室内整洁,严禁在活动室吸烟,注意防火防盗;
6、每次活动结束后,应当即通知管理人员清理好器材,关好门窗。
为加强教职工室内健身房的管理,特制定如下规定:
1、院教职工室内健身房只对本院教职工开放,其他人员谢绝入内;
2、讲究社会公德,注意公共卫生,不要随地吐痰,乱扔烟蒂、杂物;
3、爱护公共财物,节约用电,做到人走灯熄,随手关门。
1、院教职工乒乓球室只对本院教职工开放,其他人员谢绝入内。
2、讲究社会公德,注意公共卫生,不要随地吐痰,乱扔烟蒂、杂物;
3、爱护公共财物,节约用电,做到人走灯熄,随手关门。
为提高教职工锻炼身体的积极性,发展教职工的业余爱好,加强教职工之间的交流,丰富教职工的业余生活,经信息会讨论决定:在全院教职工中成立各类活动兴趣小组,院里按每人每年100元活动经费拨到小组,由专人负责组织管理,制定活动计划和管理办法,年终由分工会组织考核,评出优秀小组给予奖励。活动小组成员每年可以调整。一位职工如果想参加两个小组的活动,可以自己出100元参加。